实验室日常运行工作记录管理办法

发布者:杨雪晴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实验室相关工作记录完整、可追溯,根据《实验室日常运行工作记录管理办法》和《珠海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相关实验室日常运行工作记录包括:

(一)仪器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

每间实验室配备一本《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指导使用设备的师生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同时实验室管理人员对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记录。

(二)实验室安全和日常工作记录

每间实验室必须配备一本《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工作记录本》,由实验室管理人员任课教师负责对实验室日常工作包括实验教学及安全检查进行记录。

(三)新进实验室工作人员岗前培训记录

新进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由实验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并将培训内容及培训结果记录于《新实验人员岗前培训记录表》。

(四)实验安全知识教育记录

一、师生首次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前,需进行实验安全知识教育。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经验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对首次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将教育的内容记录于《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安全教育记录表》。

二、工作记录中所使用的《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工作记录本》和《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簿》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制定发放。

三、记录本和记录簿中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及时、整洁、完整,并进行完好保存。《新实验人员岗前培训记录表》保存至该员工离岗,其他记录本和记录表保存年限为5年。

四、每学期组织学生参加安全知识测试,并记录其成绩结果进行保存,保存年限为5年。

四、实验室运行工作记录本和记录簿的检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实验室自查

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所辖实验室记录本和记录表的使用及填写,并将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查。

(二)学院组织检查

每学期末,由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对记录本和记录簿的填写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该学期各项记录填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以往学期记录本和记录表的存档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五、检查中如发现记录本和记录簿填写不及时、不完整、内容遗漏等问题,各及时通知实验室管理者和实验教师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实验室主任负责跟踪整改情况,学院组织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学院主管领导跟踪整改情况。

六、实验室日常运行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将纳入对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实验室主任的工作考核。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珠海科技学院大数据学院

2025228